當你拿起酒杯的同時
請收回伸向車鑰匙的手
酒后駕車不僅影響交通秩序
還可能威脅到他人的生命
近日
保德法院就依法審結了這樣一起
危險駕駛罪案
案情簡介
2023年11月,小夏(化名)駕駛晉HX號小型轎車,從保德縣廣源加油站外河畔出發(fā),沿省道(萬瓦線)249公里處由東向西行駛,行至保德縣供熱公司外河畔大、小車道交叉處時,與小李(化名)駕駛的晉X重型半掛貨車發(fā)生碰撞。民警在對小夏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時,發(fā)現(xiàn)其涉嫌醉酒駕駛機動車,后經(jīng)山西某司法鑒定中心鑒定,小夏血液中檢出乙醇成分,含量為238.8mg/100ml。
保德縣人民法院經(jīng)審理認為,被告人小夏醉酒后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,且血液酒精濃度已達到238.8mg/100ml,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(jù)確實充分,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,結合其犯罪情節(jié)、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及認罪悔罪態(tài)度等,依法以危險駕駛罪,判處小夏拘役兩個月十五日,并處罰金人民幣三千元。
法條鏈接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》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
【危險駕駛罪】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處拘役,并處罰金:
(一)追逐競駛,情節(jié)惡劣的;
(二)醉酒駕駛機動車的;
(三)從事校車業(yè)務或者旅客運輸,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,或者嚴重超過規(guī)定時速行駛的;
(四)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(guī)定運輸危險化學品,危及公共安全的。
機動車所有人、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、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,依照前款的規(guī)定處罰。
有前兩款行為,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處罰較重的規(guī)定定罪處罰。
法官提醒
醉酒駕駛危害大,除了被吊銷駕駛證,還將面臨行政或刑事處罰、失去人身自由、被單位辭退、被吊銷從業(yè)資格證、被開除公職等。所以千萬不要抱有僥幸心理,時刻謹記“開車不喝酒,喝酒不開車”。

(責任編輯:蔡文斌)